跨什 Kuashii 平台服务条款
Terms of Service
v4.2 完整版
本协议运营主体:北京一译千言科技有限公司
版本日期:2026 年 7 月 27 日
协议生效声明
⚠️【特别提示】请您(以下亦称”用户”或”您”)在使用跨什 / Kuashii 平台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跨什平台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中以加粗标示的条款,涉及您的重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平台之间的责任承担、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请您重点阅读。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本平台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未注册而开始访问、浏览、使用本平台任何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在您与本平台运营者之间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拒绝条款】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停止使用本平台所有服务。
【未成年人特别声明】如您未满 18 周岁,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本平台仅向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提供服务。
第一章 协议主体与适用范围
第 1 条 协议主体
1.1 平台运营者
本平台(“跨什”或”Kuashii”或”本平台”,包括 kuashii.com 网站及其关联子域名、“跨什”移动应用程序)由北京一译千言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560号B区204-B17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KEC2U08A,网站 ICP 备案号:京ICP备2026031487号,App 备案号:京ICP备2026031487号-3A)运营管理(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 就订单款项的收取、保管与退款结算安排,见《跨什用户预订协议》。
1.2 用户范围
本协议中,“用户”是指访问或使用本平台所提供产品/服务的自然人,包括以下两类:
来访用户(Visitor / User):在本平台浏览信息、预订服务、接受本地伙伴提供的服务的境外或境内自然人。本协议中”客人”与”User”系同义;
本地伙伴(Local Companion):在本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以独立服务提供者身份向来访用户提供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国合法居留并具备合法工作资格的外国人。
本协议同时适用于以上两类用户。涉及两类用户专属事项的,本协议在相应条款中分别约定;另有专项协议(《跨什用户预订协议》《跨什伙伴入驻协议》)的,以专项协议为准。
第 2 条 协议组成
2.1 协议范围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本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下列文件(以下统称”其他条款”),共同构成您与本平台之间完整的协议:
《跨什隐私政策》
《跨什用户预订协议》
《跨什伙伴入驻协议》
本平台不时发布的其他平台规则、服务公告、操作指引、活动规则等(如有)
2.2 冲突适用规则
如本协议与”其他条款”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按以下顺序适用:
针对特定场景的”其他条款”优先于本协议正文;
同等效力的不同条款之间,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上述规则仍无法解决冲突的,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第 3 条 服务范围
3.1 平台性质
【重要——信息撮合平台定位】跨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来访用户与本地伙伴之间的双语陪同、翻译协助及本地文化体验等服务需求,提供信息发布、信息对接(撮合)、订单管理、支付结算、信用评价、纠纷调解等技术与平台服务。
3.2 平台非服务提供方
【重要——非服务提供方】具体的陪同、翻译协助、文化体验等服务,由通过本平台审核的本地伙伴(独立服务提供者)以其个人名义、自负盈亏地向来访用户提供。本平台不是上述服务的直接提供方,不与来访用户之间就该等服务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为免歧义:本平台不就伙伴服务本身与您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不承担服务实质责任;订单款项的收取、保管与退款结算事宜,由平台指定的收款方依《跨什用户预订协议》与您办理,该等资金安排的权利义务以《跨什用户预订协议》为准。
3.3 平台资质声明与类目准入
【重要——非旅行社】本平台不是旅行社,不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项下的”包价旅游产品”,不以自身名义提供导游服务或医疗服务。
【类目准入制】对涉及执业资质或专业边界的服务类目,本平台实行准入管理: 持证导游信息对接类目仅向持有有效导游证、并申报合法执业安排(含挂靠单位)的伙伴开放;就医陪同信息对接类目严格限定于语言协助与信息对接,不含任何医疗行为,本平台有权要求伙伴提供相关背景证明。各类目的准入条件与服务边界,详见《跨什伙伴入驻协议》第二、三章。伙伴就其自身执业合规性向本平台作出承诺并自行负责;本平台对伙伴资质履行合理审核义务。
3.4 服务类目
本平台目前提供信息对接的服务类目为四类:
持证导游信息对接(Licensed Tour Guide)
就医陪同信息对接(Medical Companion)——限语言协助与信息对接
商务翻译陪同(Business Interpreter)——分为基础商务陪同(非正式商务场景)与专业商务翻译(正式商务谈判、会议交传等,由持 CATTI 等专业资质并经核验的伙伴提供)
本地朋友社交(Local Friend & Social)——文化体验、本地美食陪同、城市漫游、购物协助等本地社交陪伴场景
本平台可根据业务发展不时增加或调整服务类目及其准入条件。
第二章 账户注册与管理
第 4 条 注册条件
4.1 主体条件
【未成年人禁止注册】注册本平台账户的用户须符合以下条件: 已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据中国法律或您所在国法律被禁止使用类似服务的人士。
4.2 设备条件
用户须自行配置使用本平台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环境,包括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互联网接入服务(用户自行承担网络费用),以及可正常运行本平台网站或应用的软件环境。
第 5 条 注册流程与身份核验
5.1 注册信息
【信息真实性】用户注册账户时,应根据注册页面提示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注册信息(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并妥善设置登录凭据。 用户在使用具体功能时,本平台将按”必要最小化”原则请求补充信息:
来访用户:进行实际预订时,须提供真实姓名(与护照或身份证件一致)及订单履行所必需的联系信息;
本地伙伴:申请入驻时,须按《跨什伙伴入驻协议》提交真实身份信息、资质材料并完成实名核验。
5.2 实名认证
【重要——伙伴实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本地伙伴必须完成实名认证(包括身份证件审核、手机号码绑定等本平台要求的核验方式)方可在本平台提供服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引入其他核验方式,本平台将另行告知并依法实施。
5.3 信息更新
如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本平台个人中心进行更新。如因用户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5.4 拒绝注册的权利
本平台保留对注册及入驻申请进行审核的权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平台有权拒绝申请或撤销已完成的注册:用户提供虚假、伪造或他人信息;用户为依据法律法规被限制使用类似服务的人士;用户存在历史违规记录;出现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平台规则明确禁止的情形。
第 6 条 账户使用
6.1 账户专属性
【账户实名制——不得转让、出借、出售】账户归本平台所有,经审核通过的注册申请人享有该账户的使用权。账户仅供注册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借、出售给他人,或允许他人以您的账户使用本平台服务。
6.2 账户安全责任
【账户安全】用户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名、登录密码、手机验证码、邮箱验证码)。因账户密码泄露、被盗、被他人盗用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但因本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如用户发现账户被未经授权使用,应立即通过 hello@kuashii.com 或 App 内客服通知本平台。本平台在核实后将采取冻结账户等必要措施,但对于通知前已发生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6.3 账户行为视为本人行为
【账户行为归属】通过用户账户进行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浏览、预订、支付、点评、上传文件、发布评论、签订电子协议),均视为账户注册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账户注册人承担。
6.4 账户冻结、注销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本平台有权暂停、冻结、注销账户: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条款的约定;用户的行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所在国法律法规;用户在合理期限内未登录、未使用账户(超过 12 个月);用户主动申请注销账户。
账户被注销后,用户在本平台上的数据(订单记录、消息记录、上传素材等)将根据《跨什隐私政策》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平台服务规则
第 7 条 用户行为规范
7.1 合法使用义务
【重要——遵守中国法律】您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涉及外国人在华活动的其他法律法规。
7.2 行为禁止条款
【行为红线】用户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承诺不会从事以下任何行为(以下统称”违规行为”):
(一)信息内容方面——发布、传输违反中国法律、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发布、传输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仇恨、淫秽色情、暴力血腥的信息;发布、传输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的信息;发布、传输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欺诈信息;发布、传输商业广告、垃圾信息、骚扰信息。
(二)交易行为方面——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或交易;利用本平台从事与所列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利用本平台漏洞、技术手段进行恶意刷单、套现、薅羊毛等行为;试图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取其他用户的信息;试图绕过本平台与本地伙伴/来访用户进行私下交易(详见《跨什伙伴入驻协议》第十章、《跨什用户预订协议》第九章)。
(三)技术行为方面——使用爬虫、机器人、自动化脚本等技术手段访问本平台;攻击本平台服务器、试图获取本平台未公开数据;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向汇编本平台软件;干扰本平台正常运营或其他用户正常使用。
(四)对人行为方面——对其他用户(包括来访用户、本地伙伴、本平台工作人员)进行骚扰、辱骂、威胁、歧视、性骚扰;在线下服务过程中实施暴力、性侵、盗窃等违法行为;对其他用户实施跟踪、监视、骚扰等行为。
7.3 违规处理
【处罚机制】出现违规行为的,本平台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无需事先通知: 删除违规内容;警告、限制账户部分功能;暂停账户(7 天 / 30 天 / 90 天等);永久封禁账户;没收因违规行为获得的任何利益;要求用户赔偿因违规行为给本平台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向有关国家机关或执法机构举报、配合调查;法律法规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措施。
第 8 条 信息发布与审核
8.1 用户上传内容
【UGC 内容】用户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上传、发布的任何信息内容(以下简称”UGC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个人简介、评论、消息),应当符合本协议第 7 条的规定,且内容真实、客观、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用户对该内容拥有完整的合法权利。
8.2 平台审核能力
【重要——平台审核局限性】您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信息海量、动态变化的特点,本平台在技术和管理上无法对所有用户上传的 UGC 内容进行逐一、实时、完整的审核。本平台对显著违法或被举报的内容依法进行处理。
【平台不为 UGC 内容真实性背书】对于本地伙伴在本平台上发布的服务描述、价格、可用时间、个人介绍、过往经验等信息,本平台已尽合理的形式审核义务,但不对该等信息的绝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用户应自行审慎判断。
8.3 UGC 内容的使用授权
【UGC 授权】用户保留其上传的 UGC 内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同时,为运营和推广本平台之目的,您授予本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非独家的、可转授权的许可,允许本平台在平台网站、App、官方社交媒体账号、推广物料范围内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展示、发布该 UGC 内容。
【授权期限与撤回】上述授权期限自您上传该内容起,至您删除该内容或注销账户之日止;您亦可通过 hello@kuashii.com 就特定内容申请撤回授权。授权终止前本平台已合理制作并发布的推广物料,本平台将在合理期限内停止新的使用。涉及您个人肖像等个人信息的内容,您依法享有的撤回同意等权利不受本条限制。
8.4 第三方侵权处理
如本平台收到第三方关于您 UGC 内容侵权的投诉或通知,本平台有权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通知—删除”义务。
第四章 平台费用与税务
第 9 条 平台收费
9.1 对来访用户的收费
【对外一口价、无隐藏费用】本平台对来访用户采取“一口价”展示模式,网站和移动端展示的服务价格即为来访用户需要支付的全部金额,本平台不再向来访用户额外收取服务费、佣金或在线支付通道手续费。
9.2 对本地伙伴的收费
【对内单边抽成】本平台对本地伙伴按订单实际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平台服务费(以下简称“佣金”)。具体佣金比例、调整规则、结算方式,以平台公示及《跨什伙伴入驻协议》第五章为准。
9.3 支付手续费
【支付通道手续费】您通过本平台在线支付时,由平台指定的收款方通过第三方持牌支付机构受理付款。在线支付所产生的通道手续费由平台承担,本平台不向您额外收取。
9.4 费用调整
【费用调整提示】本平台保留根据运营情况调整收费结构和金额的权利。任何费用调整将至少提前 30 日通过站内公告、注册邮箱通知等方式告知用户,并在调整生效日前为用户保留拒绝并终止协议的选择权(详见第 18 条)。
第 10 条 税务
10.1 平台税务
本平台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税务登记,就其实际取得的收入(如技术与运营服务收入、佣金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依法履行《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项下的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及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指定的收款方就其收入依据适用法律纳税。
10.2 用户税务
【用户自行处理税务】用户(尤其是本地伙伴)就其通过本平台获取的服务收入,应自行依据所在国法律法规和居民身份处理税务事项。本平台现阶段不代扣代缴用户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税费(法律明确要求或依据《跨什伙伴入驻协议》第 13.4 条启动代扣代缴机制的情形除外)。
10.3 发票开具
您完成支付后,可通过本平台或收款方获取电子支付收据(Receipt)。如您需要用于报销或存档的正式收据 / 商业发票(Invoice),可在订单完成后 90 日内通过 hello@kuashii.com 申请,由平台指定的收款方在其可开具的范围内为您开具。
第五章 隐私与个人信息
第 11 条 个人信息保护
11.1 隐私政策
【参见隐私政策】本平台对您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保护等事宜,详见单独发布的《跨什隐私政策》。《跨什隐私政策》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数据存储与跨境场景的特别提示
【境内存储】本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本地伙伴选择公开展示的资料,将向包括境外访问者在内的平台用户展示。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跨境场景说明及您的权利,均以《跨什隐私政策》为准。
11.3 数据主体权利
【数据权利】您依法享有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个人信息,撤回同意,以及注销账户等权利。行使上述权利,请通过 App 内相关功能或 hello@kuashii.com 联系本平台,本平台将在合理期限内回应。
第六章 平台责任与免责
第 12 条 平台责任范围
12.1 平台技术服务责任
本平台承诺以合理的注意义务,提供稳定、安全的技术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持网站和移动端的正常运行;对本地伙伴进行入驻审核与类目准入核验;提供订单管理、支付结算、消息通讯等基础功能;提供用户评价系统。
12.2 纠纷协助责任(不承担服务实质责任)
【平台协助义务】本平台不是伙伴服务的提供方,不对伙伴服务的实质结果承担担保责任;但在您与伙伴发生纠纷时,本平台将: 协助双方沟通和调解;在符合数据保护法律的前提下,提供平台内交易记录、消息记录等证据材料;对违规的本地伙伴依据平台规则进行处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善意协助。
第 13 条 免责事由
【免责条款——重要】您理解并同意,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平台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延迟、错误、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3.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瘟疫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政策调整、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社会异常事件(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罢工)、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爆发、疫情防控措施)、网络系统异常(信息网络设备维护、网络连接故障、电力故障、通讯系统故障)。
13.2 第三方原因
由计算机病毒、木马、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造成的破坏;用户使用的设备、软件、系统、通信线路出现故障;用户因自身原因(操作错误、密码泄露、设备丢失等)造成的损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故障、延迟或错误;第三方运营商(电信、网络、邮箱服务商等)的故障。
13.3 平台审核之局限
如第 8.2 条所述,本平台无法逐一审查每一份用户提交内容、每一个本地伙伴的实际服务质量。对于因本地伙伴个人原因(违约、过失、犯罪行为等)造成来访用户损失的,责任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及《跨什用户预订协议》第六章确定;本平台已尽合理审核与必要措施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将依据第 12.2 条提供协助。
13.4 线下服务过程中的风险
【重要——线下风险提示】您理解并同意,通过本平台预订的服务在线下实际履行,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人身风险(交通事故、跌倒摔伤、突发疾病、过敏反应、被他人侵害等);财产风险(物品丢失、被盗、损坏等);沟通风险(语言转述误差、文化误解、信息传递错误等);第三方风险(餐厅、博物馆、景区、交通工具等第三方服务提供方的过错);天气与环境风险。
对于非因本平台过错造成的上述线下风险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平台强烈建议来访用户在前往中国前购买涵盖以上风险的旅行保险。
13.5 信息内容免责
本平台不对本地伙伴发布的服务介绍、价格、可用性等信息的绝对准确性承担担保责任;不对用户在平台上发表的评论、点评的真实性承担担保责任;不对第三方网站、广告链接的内容承担责任。
第 14 条 责任限制
【责任限额——重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平台就任何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平台服务而对您造成的损失,总责任限额不超过您在过去 12 个月内通过本平台实际支付给本平台的费用总额。
本平台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以下间接性损失: 利润损失、商业机会损失;数据丢失(在本平台已尽合理保管义务的前提下);名誉损害、精神损害;任何后果性、附带性、特殊性、惩罚性损害。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免除的责任(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责任),不受本条限制。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 15 条 平台知识产权
15.1 平台所有内容的权利归属
【知识产权归属】您理解并知悉,除另有书面声明以外,以下信息和内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归本平台所有或由本平台合法授权使用: 本平台所提供的所有内容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图标、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数据资料);本平台的标识、商标、Logo、域名、版式设计;本平台特有的功能设计、流程设计、用户界面设计。
15.2 用户的有限使用权
您仅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享有对上述内容有限的、非排他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使用权,且仅限于个人非商业用途。
15.3 禁止行为
未经本平台书面同意,您不得:复制、修改、改编、翻译、分发本平台的任何内容;利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商业利用或开展任何竞争性业务;删除、修改、伪造本平台的版权标识、商标标识;通过爬虫等技术手段批量获取本平台数据。
15.4 商标声明
【商标】“跨什”“Kuashii”及其相关图形商标,以及本平台标识、Logo,均为北京一译千言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注册或申请中商标。未经本平台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
第八章 评价与信用体系
第 16 条 用户评价
16.1 评价权利
来访用户在完成服务后,有权对本地伙伴的服务作出评价(以下简称”点评”)。点评是建立平台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本平台原则上充分尊重用户基于真实消费体验作出的点评。
16.2 评价规则
【评价规范】点评内容应: 基于用户真实的消费体验;客观、理性、不含人身攻击;不泄露他人隐私(如本地伙伴的住址、家庭信息);不构成诽谤、侮辱、虚假宣传;不含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16.3 平台干预权
【平台审核评价的权利】本平台有权对以下点评进行删除、屏蔽、隐藏处理: 含有第 7 条所述违规行为的点评;含有虚假信息、恶意抹黑的点评;与本平台服务无关的点评;抄袭、雷同、批量发布的点评;涉嫌”炒信”(刷好评、刷差评)的点评。
16.4 信用记录
来访用户、本地伙伴的任何违规行为,均可能影响其在本平台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将影响:来访用户能否继续预订、是否获得优惠;本地伙伴的匹配优先级、是否继续提供服务(伙伴信用扣分细则见《跨什伙伴入驻协议》第八章)。
第九章 协议变更与终止
第 17 条 协议变更
17.1 变更权利
【单方变更条款】本平台保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业务发展、产品迭代等需要,不时修订本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17.2 通知机制
【重大变更通知】对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构调整、责任承担范围调整、争议解决方式变更),本平台将至少提前 30 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通知您: 本平台站内公告;您注册邮箱;您注册手机号短信;App 内弹窗提示。
17.3 用户选择权
【接受或终止】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您有权在新版本生效前终止协议并停止使用本平台。如您在新版本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视为您接受修订后的全部条款。
第 18 条 协议终止
18.1 用户主动终止
您可以随时通过以下方式终止本协议:通过 App 内注销功能或 hello@kuashii.com 申请注销账户(本平台在 7 个工作日内处理);停止使用本平台所有服务。
18.2 平台主动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与您的协议,并停止向您提供服务: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条款的约定;您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所在国法律法规;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用他人身份;您 12 个月内未登录使用账户;本平台业务调整或停止运营。
18.3 终止后的处理
协议终止后:您未完成的订单将按订单签订时的规则继续执行或退款;您账户内的余额(如有)将依法依约处理;本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责任限制、争议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继续有效;您的个人信息按《跨什隐私政策》的规定处理。
第十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第 19 条 法律适用
19.1 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并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则的适用。
19.2 涉外因素的特别说明
【涉外管辖】鉴于本平台主要服务来华境外用户,可能涉及不同司法管辖区。为避免管辖冲突,您同意: 协议的解释和履行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您所在国法律对您赋予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权利继续适用(本平台不通过本协议排除该等强制性权利);如出现法律冲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 20 条 争议解决
20.1 协商优先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您可通过 hello@kuashii.com 或本平台 App 内客服功能,联系本平台进行投诉和协商,本平台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回应。
20.2 投诉与调解
如友好协商未果,在提起诉讼前,双方同意:共同努力寻求平台内的调解,本平台将根据用户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平台记录,作出合理的调解建议;双方亦可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寻求调解。
20.3 司法管辖
【重要——管辖法院】如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您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平台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
20.4 仲裁选项
若您是境外用户且您所在国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在双方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亦可选择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 21 条 诉讼时效
您依本协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3 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争议事实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章 通讯与通知
第 22 条 用户与平台通讯
22.1 平台对用户的通知
本平台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向您发送通知:站内公告;您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箱(以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您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短信;App 内推送。
22.2 用户对平台的通知
您应通过以下方式与本平台联系:
一般咨询:hello@kuashii.com 或 App 内客服;
隐私事务:hello@kuashii.com(标题注明”隐私”);
投诉与争议:hello@kuashii.com(标题注明”投诉”);
知识产权侵权举报:hello@kuashii.com(标题注明”侵权举报”)。
22.3 法律文件送达
【法律文件送达】用户在本平台填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以及本平台账户中的站内消息功能,均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本平台向上述地址发送的任何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要求、协议变更等),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 附则
第 23 条 协议可分性
如本协议任一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可执行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按照尽可能接近原条款本意的方式,重新解释或替换该无效条款;协议的其他部分继续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 24 条 协议关键词与文意
本协议中各条款前以加粗标示的”关键词”(如【信息真实性】【不可抗力】等),仅供帮助理解条款主旨及快速定位查询之用,不能代替条款的具体内容,亦不作为解释条款的依据。
第 25 条 协议语言
【语言版本】本协议以中文为唯一有效版本。如本协议未来提供英文或其他语言译文,该等译文仅作参考。如译文与中文版存在任何不一致,以中文版为准。
第 26 条 整体协议
本协议(连同所有”其他条款”)构成您与本平台之间就使用本平台服务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您与本平台之间此前关于该等事项的所有口头或书面承诺、陈述、协议。
第 27 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您完成账户注册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之时起对您产生法律效力;如您是未注册用户而开始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自您首次访问本平台之时起产生法律效力。
协议生效信息
协议版本:v4.2
发布日期:2026 年 7 月 27 日
本协议运营主体:北京一译千言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ello@kuashii.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560号B区204-B1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KEC2U08A
网站 ICP 备案号:京ICP备2026031487号 | App 备案号:京ICP备2026031487号-3A
管辖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用户确认声明
通过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本《跨什平台服务条款》“或开始使用本平台服务,我确认:
您已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其中以加粗标示的条款;同意《跨什隐私政策》《跨什用户预订协议》《跨什伙伴入驻协议》;清楚本平台是信息撮合平台、不是服务的直接提供方,具体服务由本地伙伴独立提供并自负其责;清楚订单款项由平台指定的收款方依《跨什用户预订协议》收取、保管与退款;清楚本平台在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线下风险等情形下的免责条款;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争议提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解决。
附录:本服务条款的法律基础
| 法律法规 | 重点引用条款 | 对应本协议条款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 496 条(格式条款的显著提示义务)、第 497 条(无效条款)、第 1194—1197 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 第 3、6、7、13 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第 9 条(平台内经营者)、第 27 条(平台资质审核)、第 28 条(信息报送)、第 38 条(平台连带责任)、第 41—42 条(知识产权保护) | 第 3、5、8、10、15 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第 24 条(实名认证)、第 47 条(违法信息处理) | 第 5、7 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第 13 条(处理合法性基础)、第 38—39 条(跨境提供)、第 44—50 条(个人权利) | 第 11 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与导游执业相关规定 | 第 3.3 条 |
|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 账户实名、信息真实性 | 第 5、6 条 |